2017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课程 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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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现法
发现法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所倡导的。发现法,通常称作发现学习或问题教学法,就是让学生通过独立工作,自己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掌握原理的一种方法。
发现法以认知心理学为基础,它的步骤包括:
第一步,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在这种情境中产生矛盾,提出要解决或者必须解决的问题。
第二步,促使学生利用教师所提供的某些材料和所提出的问题,提出解答假设。
第三步,从理论和实践上检验自己的假设。
第四步,根据实验获得一定材料或结果,在仔细评价的基础上引出结论。
教师在应用发现法进行教学时,首先要在研究教材和学生的基础上,对教材做出计划,把教材划分为一个一个的发现过程,制定出具体要求,让学生进行自我发现。自我发现要进行顺利,关键在于恰当的确定学生独立探索力所能及的“最近发展区”。
二、范例教学
范例教学是德国学者瓦根·舍因创立的。范例教学法,是教师通过对教材中典型事例进行分析,使学生掌握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一种教学方法。所谓范例,是指教材中那些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本因素的典型事例。
范例教学法的程序:
第一步,范例的阐明“个”的阶段。
这个阶段要求在课题性教学中以个别事实和对象为例来说明事物的本质特征。
第二步,范例的阐明“类”的阶段。
这个是对个别事物进行归类,对许多在本质特点上相一致的个别现象做出总结。
第三步,范例的掌握规律和范畴阶段。
这个阶段教学要求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提高到规律性的认识上来。
第四步,范例的获得关于世界经验和生活经验阶段。
范例法运用的关键在于选择范例是否具有示范性的作用,就是精选的个别范例,通过解剖分析能否达到掌握一般规律性知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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