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
手机站 招考信息 历年真题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QQ交流 公益讲座 直播课

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18-01-13 11:09:40 来源:泰安人事考试中心

编辑泰安事业单位考试备考QQ交流群:点击加入微信号taoffcnsydw2018泰安事业单位课程

编辑2018泰安事业单位统考专题2018泰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1月上】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2018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试人员可自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审核点办理现场审核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详见附件1)。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鲁发〔2003〕3号)的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根据《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鲁卫科教国合发〔2013〕6号)和《关于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字〔2015〕17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以后(包括2013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2016年(中医临床类专业自2018年)起报考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13年以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不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各市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有规定的仍按其规定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三、现场审核确认

(一)市直及各县市区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时间如下:

 

审核点 受理范围 地址 审核时间 咨询电话  
市  直 市直单位 泰安市迎胜路138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2楼 2018.1.15-2018.1.19
(9:00-11:00;14:00-16:00)
6991796(报名条件咨询)
8298459(报名技术咨询)
 
泰山区 区范围内(划入高新区的省庄、邱家店仍在泰山区审核) 东岳大街16号岱银集团西临泰山区人社局四楼专技办 2018.1.15-2018.1.19
(9:00-11:00;14:00-16:00)
6261819  
岱岳区 区范围内(划入高新区的徂徕镇、房村镇、良庄镇、化马湾乡以及划入景区的下港、黄前仍在岱岳区审核) 岱岳区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政务大厅2楼考试中心28号窗口) 2018.1.15-2018.1.19
(9:00-11:00;14:00-16:00)
8567569  
新   矿 区范围内 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办公大楼6022房间 2018.1.15-2018.1.19
(9:00-11:00;14:00-16:00)
7872736  
新   泰 区范围内(划入高新区的天宝镇仍在新泰审核) 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人社局一楼大厅 2018.1.11-2018.1.19
(9:00-11:00;14:00-16: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252719  
肥   城 区范围内 肥城市新城龙山路西段三农大厦0306房间 2018.1.15-2018.1.19
(9:00-11:00;14:00-16:00)
3229725  
宁   阳 区范围内 宁阳县长寿路265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专业技术管理科 2018.1.15-2018.1.19
(9:00-11:00;14:00-16:00)
5620362  
东  平 区范围内 东平县政务大厅303房间(县公检法大楼北邻) 2018.1.15-2018.1.19
(9:00-11:00;14:00-16:00)
2830078  
肥  矿 区范围内 肥矿集团机关办公楼1205办公室 2018.1.15-2018.1.19
(9:00-11:00;14:00-16:00)
3127232

(二)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各县市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须在泰安市辖区内工作,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对于报考人员的属地确认,各审核报名点可要求应试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市考试中心将对各审核点考生的社会保险交纳情况进行抽查)。

四、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应在2018年1月30日前登陆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缴费,以完成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l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精神,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xlsx


关注泰安中公教育微信taoffcn,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责任编辑:泰安中公教育)
标签: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真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近期主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