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7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类)体检合格已完成考察政审的21名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市政大楼C701室)当面反映,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监督电话:0538-6992955。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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